
評選辦法
評選程序
本屆評選原則上由廣告主、公協會代表及相關領域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,分為「線上初選」及「評審會決選」兩階段進行。
實際評審組成、分組及各類別評選安排,由主辦單位依參賽件數、獎項性質及專業需求另行規劃。
第一階段|線上初選
2027年2月15日(一)至3月12日(五)
由評審依各獎項評選標準及參選資料進行線上評選,初選結果作為進入第二階段決選之依據。
第二階段|評審會決選
2027年3月30日(二)至4月2日(五)
由評審團召開決選會議,依參選資料、初選結果及各獎項評選標準進行綜合評議,確定本屆入圍名單及最終獎項結果。
評選重點
各獎項依其性質設定評選標準,主要評選方向如下:
品牌經營類
著重品牌於經營期間所創造之具體成果與價值。依獎項屬性從目標與挑戰、策略與洞察、執行與整合、成果與效益等面向進行評估。
行銷實效類
著重行銷案例之策略、執行與實際成效。依獎項屬性評估市場/議題洞察、策略思考、創意與創新、執行品質、行銷實效及品牌/社會影響等相關表現。
人才及領導與專業服務類
依不同獎項性質分別評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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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與領導: 著重專業成果、領導與影響力、創新表現、人才培育及產業貢獻等,並應提供具體事蹟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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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服務商: 著重策略能力、專業服務能力、創新能力、執行成果、客戶關係、人才培育及產業貢獻等,並應提供具體事蹟佐證。
*各獎項之定義及重點,請參見[獎項定義]。
給獎原則
同一參選案例得跨類別報名及獲獎,惟須分別符合各獎項之參賽資格及評選標準,並應依各獎項之核心精神提出相應之參選主張、內容及成果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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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案例不得僅透過更換作品名稱、提報單位、文案或部分素材,視為不同案例重複參選。 主辦單位得依案例之核心策略、執行內容及成果與參賽類別的相符程度,進行審核及判定。(特別提醒:可以一案多投、一案多得,但不能一稿多投。例如:同一作品可以同時投「社群行銷」與「AI行銷應用」,但前者必須證明社群策略與成果,後者必須證明AI的應用價值與成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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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獎項授予金、銀、銅獎,均得依評審結果從缺。各獎項以參選品質及評審結果作為給獎依據,不以參賽件數或預設獎額作為必須給獎之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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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同分、獎項歸屬疑義或其他特殊情形,由評審團於決選會議中綜合評議後決定最終結果。
評選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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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線上初選結果作為進入決選之依據;各獎項最終結果由第二階段評審會綜合評議後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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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獎項得依參選件數、參選品質及評審團決議決定得獎名額,並得從缺;主辦單位不保證各獎項或各獎級均產生得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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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年4月16日(五)前公布本屆入圍名單(Finalists),入圍公告不提前揭露金、銀、銅獎、年度大獎或其他最終獎項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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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得獎結果於決選完成後由主辦單位封存,並於頒獎典禮現場正式揭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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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得透過官方網站、媒體、社群及其他傳播管道,對外發布入圍及得獎資訊,以表彰優秀品牌、作品、人才及產業夥伴。